港再曝地沟油扩散名单:涉383家店铺
涉嫌分销或使用“强冠”问题猪油商户名单全面曝光。食物安全中心确定有500多吨台湾“强冠”怀疑有问题猪油或猪油制品流入本港,涉及383间分销商及零售商,包括圣安娜饼店工场,亦有不少连锁式食肆,包括王家沙及海港酒家等多间分店,至于如跑马地雅谷餐厅及沙田豚王等多间知名食府亦是榜上有名。
《星岛日报》报道,食物安全中心昨晚(14日)公布商户名单,一共涉及383个分销商及零售商,除了早前已经承认曾经使用问题猪油的大家乐及美心,大部分都是散落港九新界各区的地区面包西饼店,当中包括圣安娜饼店工场、大同老饼家及批&挞专门店有限公司,此外也有不少市民经常光顾食肆,例如上海菜馆王家沙分别位于太古城、又一城及创纪之城的分店、海港酒家位于旺角、大埔及将军澳的分店,以及元八拉面铜锣湾两间分店。
除了连锁式经营食肆,亦有不少各区知名食府涉嫌曾经分销或使用问题猪油,包括“明星食府”跑马地雅谷餐厅(Amigo)、旺角好旺角面家以及同样位于沙田的豚王及季季红风味酒家等等,另外尖沙嘴凯悦酒店亦都榜上有名。
本报昨晚曾经联络名单上多间食肆及饼店,希望了解他们入口及使用问题猪油情况,以及目前的最新跟进措施,可惜至截稿前,包括好旺角、批&挞专门店、王家沙及季季红等等全部未有回覆,部分分店职员就解释,由于昨日是公众假期关系,集团因此未能即时回应。
凯悦酒店发言人表示,酒店曾由安得利香港餐饮有限公司入口五月花问题猪油,用作制造中式酥皮点心的酥皮,不过为了顾客安全,酒店已于本月六日主动停止使用;豚王负责人杨先生回覆本报查询时亦表示,自从问题猪油事发之后,集团已经转用由荷兰入口的猪油。至于美心及大家乐集团发言人则分别回应指,除了早前公布曾经使用的问题猪油之外,集团于香港之食肆、餐厅及其他产品,均无使用强冠猪油。
食安中心昨日亦引用食物安全条例发出命令,要求零售商或食肆须在十四天内回收用“强冠”猪油生产的食品,并交回分销商,分销商其后再交回进口商,进口商则要按规定销毁食品,中心估计,五百多吨产品之中,现时已有1/10遭到封存,有关命令亦同时禁止今年3月1日或以后由台湾「强冠」生产的猪油或猪油制品入口香港,而使用“强冠”猪油制成的食物亦禁止供应本港。
食环署表示,由于有合理理由相信进食有关食品会构成健康风险,因此需要发出有关命令,做法主要是减少对公众卫生造成危险的可能性,根据食物安全条例,任何人一旦违反命令,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署理食物安全专员何玉贤特别提到,由六间进口商供货的三百多间分销商或零售商,未必每间都有使用“强冠”猪油,亦可能有其他零售商根本不在名单之内,“到零售层面,某程度要靠零售商。到底收到的猪油产品,什么食物用了,主要是零售商及生产商才知道,但他们如果刻意隐瞒或欺骗我们,须负上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