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3公斤腊肠过关 大陆男子温哥华机场被罚
一名华汉3年多前从中国飞抵本国,于机场过关时被搜查犬从其行李内嗅出怀疑藏有未报关入口肉类物品,被边境局发告票指其违反条例罚款800元,华汉不服向加国农业审裁处要求再次审视事件,日前被审裁处驳回,华汉须支付该笔罚款。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事发于2012年圣诞日,一名华裔男子从中国乘飞机抵达温哥华机场,他携同行李过关时被机场安检搜查犬,嗅出行李内藏有肉类食物。华汉被安排接受进一步行李边检,边境局人员打开其行李后,发现内藏约3公斤没有报关的猪肉腊肠。
文件指边境局人员发现涉事华裔男子,在入境报关纸中没有申报携带任何肉肠入境,他在关员作进一步检查时,都没有主动说到行李内藏有肉肠,直至关员在其行李中搜出相关食品。另外,边境局人员曾要求该名华汉出示批准其入口肉类食品的证明,但他没有任何文件。
基于以上情况,边境局人员向他发出800元罚款告票,称他违反入口未报关动物制品,涉嫌触犯《动物卫生条例》第40条。华汉于事发后10天,向联邦公共安全部长提出对有关惩罚的申诉,要求重新审视事件,公共安全部在去年9月维持罚款决定。
5年后可申清除纪录
华汉接到公共安全部维持罚款决定后约一星期,发信要求加国农业审裁处重新审视事件,并搁置公共安全部决定。
加国农业审裁处形容,审裁处工作包括审视境内有关食品方面的金额惩罚事宜,审裁处只能就申诉一方,即被罚款华汉及维持罚款的联邦公共安全部所提交的资料,以及公共安全部裁定维持其罚款的理据作出相关裁决。
审裁处的书面裁决指出,审视过联邦公共安全部提交的资料,虽然当中部分描述情况有出入,但审裁处认同公共安全部决定,事件中的华裔男子必须于30天内支付800元罚款,若其未必有能力支付罚款,可与边境局职员联络,作出支付罚款安排,事件主角可于5年后申请清除该宗事件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