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教授:到银行取钱被问用途 严重侵犯隐私
约克多名男子 遭网上性勒索
2016-01-27 08:46 来源:Vansky
安省约克区警方近日接到多宗涉及网上性勒索案件,报警的男受害人均表示,在网上有「美女」诱惑他们在电脑视像摄影机前脱衣或做出性动作,他们不虞有诈,随后被匪徒勒索金钱,对方威胁指不从的话,会把录像放上社交网站或发给他们的亲友。警方已着手调查,呼吁公众小心网上勒索罪行,避免堕入色情圈套。
据约克区刑事调查科表示,近日多名男市民报案,宣称在社交网被一些贴上美女影像的陌生人联络,该些歹徒鼓励受害人在电脑摄影机前脱衣,甚至作出性爱行为动作。当时受害人并不知道,亦在没有被知会下遭偷录有关过程。随后歹徒向该些受害人勒索金钱,要求把钱存到指定的电汇户口,并表示如不照办,将会在网上、社交网站,甚至是受害人亲友的电邮中散播有关不雅影像。
警方相信上述多宗案件,涉及全球网上敲诈骗局的其中一种手法。调查亦发现上述案件多名男受害人并不认识,警方相信可能有更多受害人仍末报案。
报案率偏低
据警方表示,案件属于网上勒索(Online Extortion Scams),有时又称为性勒索(Sextortion),这类网上敲诈骗局因会令受害人非常尴尬及羞于面子,令报案率偏低。
切忌公开个人资料
警方忠告公众小心留意网上、电邮及社交网站突然而来的陌生讯息,如见到任何陌生网上讯息,切勿登入,紧记互联网上不是每个人均坦白诚实,若非上网时切记关上视像摄像机或任何摄影机。
警方特别提醒学生,上网时必须谨慎。如果感可疑困惑,相信自己直觉,在网上切忌公开个人资料,如感可疑及不明来历的要求时,要审慎求证,不可轻信。
多伦多康福心理健康协会行政总监黄吴淑芳认为,网上性勒索事件反映公众性教育,及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从精神心理学角度,受害人的行为,是一种心理及身理慾望,包括性幻想,为求达到个人的满足感,及要自我表现,而用了一个不适当行为而成为受害者。
她指,这些行为不论成年男女或青年男女都会发生。有这种精神心理状态的人,大多缺乏正常的人际及社交关系,或是遭欺凌、被人控制、利诱而不自觉成为受害者。
黄吴淑芳指,有上述行为的人,大多是精神心理不健康,或沉迷色情资讯而不能自拔,故在网上很易被骗,甚至遭欺凌、敲诈等。如果被家人知道他们有这些不寻常的行为,大多会被责骂或耻笑,这不单无补于事,有可能会令受害人更无立足之地,自我放弃。如果家人遇着这样情况,不论受害人是成年人或青少年,首先要全面了解根源,用关心及宽容的态度来辅导受害人,从而协助他们重建正常的两性关系及认知,建立健康的人际及社会关系,改善他们的不适当行为。
黄吴淑芳认为,事件反映在社会上、政府、社区在性教育方面,应该要有进一步的宣传教育,给成年人及青少年灌输正确的性意识,及作出适当的判断,当局亦应该教育大众学懂「说不」。无可否认,网上资讯已经到了泛滥时代,好坏资讯充斥着网络世界,所以网上安全尤为重要,更重要是让公众学懂办别网上好坏,避免被诱惑而成为受害者。
社工分析网上色情泛滥潜伏危机
家和专业辅导中心总干事区慕启表示,在华社因观看色情网站,或在网上裸体或做出性爱动作,导致家变而要求协助排解的可说绝无仅有,但从惩教署的转介中,有不少男性确有露体癖好,误陷网上色情勒索圈套,因自尊心受损不能接受而毅然报警。
区慕启表示,惩教署会转介一些有自恋癖的华裔男子到中心接受辅导,他们少部分除喜欢在网上裸体,或做出性爱动作外,其实大多数只是喜欢偷看女性的裸体,或网上的色情物品,继而回家向妻儿作口头性虐待或性侵犯。
区慕启透露中心曾经接过一些电话,有华裔男子宣称要女同事解答一些性困扰问题,但当转介由男同事处理,对方立刻收线,这些来电明显是别有用心,所以会特别小心处理。
他认为,当沉迷色情网站,或上网脱衣,甚至做出性爱行为,不论男女,代表当事人有自恋癖。当事人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问题,他们那一刻会很开心、自豪,甚至有快感。而究其原因,很多时是与别人沟通出现问题,孤僻、缺乏人际关系而对色情讯息不能自拔。
区慕启表示,当有人受别人诱惑,沉迷于网上裸体式做出性爱动作,他们的心理状况是在自我享受,同时亦以为对方与他们的感受相同,最终始发觉是骗局,且被勒索金钱。这对于他们来讲,是自尊心严重受损,不能接受,故毅然报警。另外,越来越多人在网上自我性解放,因网络实在太方便,色情讯息泛滥所至,这对社会及个人都潜伏一定危机。
多伦多华裔律师:男士脱衣不属犯法
多伦多刑事律师孙健铨表示,知悉约克区警方最近接到多宗网上性勒索案,受害者均是成年男子,他们被人偷拍勒索,只能怪自己不小心,堕入匪徒的色情陷阱,但论刑责,成年人自愿在网上脱衣做出性爱行为,不属犯法。
孙健铨表示,在法律的观点及刑事责任,在加拿大成人在互联网,或社交媒体收看色情物品,包括影片、图像、文字,或在家里观看成人色情录像带、杂志等亦是合法,除非涉及未成年儿童色情物品,则触犯刑事条例,如经警方查证属实,法庭将会判刑。
孙健铨指出,如果有人在没有知会对方,或在受害人不知情下,诱惑对方在网上脱衣,或作性爱行为动作,则属偷窥的刑事法。
如果更进一步藉此要胁受害人金钱,或要受害人做出非自愿性的事或行为,例如威迫受害人与他或别人性交或卖淫,如被警方拘捕,将要面对更多更严重的刑事检控,如勒索及性侵犯等。
孙健铨认为,警方如果要追捕涉案匪徒,能够成功落案起诉,在技术上是有一定难度,因为类似的网上性勒索罪行,可以涉及国际罪犯集团,或个别的犯罪行为,在浩瀚无边的网络世界,要追踪这样的犯罪源头或疑匪,在警方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下,实在很难,除非是涉及儿童色情罪案,则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