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教授:到银行取钱被问用途 严重侵犯隐私
泄病人隐私 罚款拟倍增至10万
2015-09-19 07:12 来源:Vansky
安省政府昨日动议立法,改善医疗保健系统内的病人隐私、问责性及透明度,当中包括多项新的措施,都以保障病人利益为先。
《健康资讯保障法》(Health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之提出,目的在于修订现行的法例,保障病人的个人资料纪录。修订的主要项目包括以下几点:
*一如法例的规定,当病人隐私资讯被侵犯外泄,必须向资讯及隐私专员(Information and Privacy Commissioner)以及相关的管理局报告。
*根据个人健康资讯保障法(Personal Health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加强检控违法的程序,办法是取消涉案必须在事发后6个月内展开检控的规定。
*对于侵犯病人资讯的个别违法人士,罚款将从现在的5万元倍增至10万元,公司组织则由25万元倍增至50万元。
《健康资讯保障法》也将更新《护理素质资讯保障法》(Quality of Car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简称QCIPA),以加强透明度及维持安省医疗保健系统的质素。如果获得通过,这条新法例将:
*确认病人有权索取关于个人健康护理的资讯。
*澄清一些重大事件中的某些资讯及事实,不能不向受影响的病人及其家人透露。
*规定安省卫生及长期护理厅长必须每5年便检讨《护理素质资讯保障法》。
此外,对于一个曾检讨《护理素质资讯保障法》的专家委员会所作建议,省府亦在逐步予以执行,包括确保病人或是他们的代理人,都能在重大事故的调查中得到面谈,以及得到告知事故的原因,如果查找得出原因。
安省卫生及长期护理厅长贺施金(Eric Hoskins)说:「省民应该可以知道他们是受到保健系统所保障的。这个系统要有问责性、透明度,以及能将个人的健康资讯保持隐私。我们政府现在动议作出修订,如果得到通过,将能使到安省成为保障病人健康纪录的隐私性最前卫的政府之一。我们也在修订《护理素质资讯保障法》,以便病人及他们的家人得知所需信息,并在重大事故的调查当中发声,受到当局聆听。」
《健康资讯保障法》(Health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之提出,目的在于修订现行的法例,保障病人的个人资料纪录。修订的主要项目包括以下几点:
*一如法例的规定,当病人隐私资讯被侵犯外泄,必须向资讯及隐私专员(Information and Privacy Commissioner)以及相关的管理局报告。
*根据个人健康资讯保障法(Personal Health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加强检控违法的程序,办法是取消涉案必须在事发后6个月内展开检控的规定。
*对于侵犯病人资讯的个别违法人士,罚款将从现在的5万元倍增至10万元,公司组织则由25万元倍增至50万元。
《健康资讯保障法》也将更新《护理素质资讯保障法》(Quality of Car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简称QCIPA),以加强透明度及维持安省医疗保健系统的质素。如果获得通过,这条新法例将:
*确认病人有权索取关于个人健康护理的资讯。
*澄清一些重大事件中的某些资讯及事实,不能不向受影响的病人及其家人透露。
*规定安省卫生及长期护理厅长必须每5年便检讨《护理素质资讯保障法》。
此外,对于一个曾检讨《护理素质资讯保障法》的专家委员会所作建议,省府亦在逐步予以执行,包括确保病人或是他们的代理人,都能在重大事故的调查中得到面谈,以及得到告知事故的原因,如果查找得出原因。
安省卫生及长期护理厅长贺施金(Eric Hoskins)说:「省民应该可以知道他们是受到保健系统所保障的。这个系统要有问责性、透明度,以及能将个人的健康资讯保持隐私。我们政府现在动议作出修订,如果得到通过,将能使到安省成为保障病人健康纪录的隐私性最前卫的政府之一。我们也在修订《护理素质资讯保障法》,以便病人及他们的家人得知所需信息,并在重大事故的调查当中发声,受到当局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