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愿意“分赃” 与加拿大已签协议
大陆公安9月在泰国执法部门配合下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庞某,押解回北京。资料图片
据中国《新京报》报道,公安部自今年7月展开专门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14”行动,包括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及与其他国家合作进行海外追逃追赃,更接受疑人外逃国家分享没收资产的“分赃”国际惯例,行动仅三个多月已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缉捕180人。专家指嫌犯外逃目的地主要为加拿大、美国和澳洲。
中国公安部自今年7月22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展开为期半年的“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中国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的主要目的地,目前是加拿大、美国和澳洲。
除与嫌疑人潜逃国合作之外,中国也和国际刑警组织展开密切合作。国际刑警组织是除联合国外,规模第二大的国际组织,也是全球最大的警察组织,包括190个成员。
通过国际刑警发通报
在海外追缉逃犯时,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要犯通报。要犯通报有多种,其中红色通缉令最类似“国际逮捕令”。国际刑警组织成员中心局接到红色通缉令后,可根据通缉令对通报人员实施定位、拘捕,并按照本国相关法律协助进行国际引渡。
据国际刑警组织官网显示,截至1日为止,组织针对中国籍嫌疑人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有160个。这些被通报的人员中,包括有组织犯罪、黑社会组织等犯罪嫌疑人,也包括诈骗、贪污腐败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其中,原河北省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便名列其中。
通缉令显示,程慕阳1969年出生于江苏常州,身高1.77米,被指控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片区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资产,构成贪污犯罪。隐匿、转移、收购或者充当代理人,卖出明知是通过犯罪所得的财物。”
《新京报》指据媒体公开报道显示,程慕阳帮助程维高秘书李真转移赃款和勾结他人共同贪污国家资产535万元。2000年9月4日,程慕阳外逃前往加拿大,至今仍未被抓捕归案。
2013年8月12日,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携款潜逃。在专案组提请下,中国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向190个国际刑警成员发布协查通报。中国警方与斐济执法部门通力合作,在斐济成功抓获陈怡,并于8月19日晚将陈押解回国。
加中去年签订分享协议
对于被没收资产的最后处置,分享是国际惯例。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国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类似协议。黄风指出,中国此前没有分享机制,现在则慢慢改变。“我国禁毒法已经明确规定,可以和外国分享被没收的资产。去年我国和加拿大签订了受益追缴和分享的协议”。
在美国,分享被没收资产的比例取决于美国司法机构在执法合作中出了多少力,重大协助分享比例为50%至80%,较大协助分享比例为40%至50%,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0%以下。
黄风指澳洲《犯罪收益追缴法》中有资产分享规定,根据该法规,帮助其他国家成功追缴资产后,澳洲有权对被没收的资产实行分享。不过,当地法律无明确规定被没收资产的分享比例,分享额度取决于请求国提供证据材料的分量、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等多种考虑。与他国合作追赃,黄风指将考验中国的取证能力。“如果赃款是通过洗钱方式转移到国外,首先就要确认这些赃款是犯罪所得,而且是发生在中国的商业犯罪。这些材料需要中方来提供。”如果不提供这些材料,黄风举例说,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若已在澳洲购置房产,并按当地法律做房产登记,澳洲就会认定资产是合法所得,不能随便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