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府回应中国富人逃税:尽快堵住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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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政府作出承诺:尽快堵住一些房地产投资者逃避缴纳物业交易税的漏洞。
此举是为了回应此前《环球邮报》的调查。《环球邮报》昨日(10月7日)发表文章称,发现一些富有的外国投资者以亲属或公司的名义在温哥华购买房地产,以规避应交税款。
省财政部部长麦克·德容(Mike de Jong )回应到:“每一位诚实纳税的加拿大人,都会希望看到别人做出同样的表现。”
在卑诗省,一家以为个人持有房产为唯一经营目的的企业,可以通过转让公司股权来转让房产,并且买家不需要为该笔交易而缴纳物业交易税。而在安大略省,这个税务漏洞已经被堵住。德容表示,在下个财政预算年度中,卑诗省将寻求做出同样的弥补措施。同时德容表示,省府可能考虑提高豪宅交易相关税收,并用以资助经济条件欠佳的购房者,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置业税负。
在联邦政府一级,加拿大税务局内部人士和法律专家表示,本国税收制度不够严谨,眼睁睁的看着外国投资者通过买入卖出的炒作行为推高了温哥华的房价,却让这些人得以缴纳少得可怜的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
在中国买家最热衷的区域中,有三分之一价值25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注册业主是家庭主妇、学生或企业,这掩盖了真实的买家身份,并意味着他们可以逃避税务机关的追查。
“在逃税、洗钱及税务执法的监察方面,加拿大以政策宽松闻名。”温哥华移民律师萨姆·海曼(Sam Hyman)补充道,他自称见过非常多用各种办法避税的外国投资者。“一些人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而另一些人是在实打实的偷税漏税。”
回顾200多个涉及离婚等纠纷的诉讼案件资料发现,一些外国出生的业主告诉法院和税务机关,他们的年收入均低于$ 30,000元,可是他们却通过亲戚家属往加拿大转移了数百万元的资产。
“这些海外富豪的配偶、子女或孙辈通常都是加拿大居民,他们以获得海外‘礼物’的方式获取巨额财富,却不交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海曼说。
法庭记录表明,许多购房资金的实际提供者都向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CRA)申报“非居民”,这意味着他们只需缴纳在加拿大所赚取收入的所得税,而这通常是极低或不存在的。
而另一些加拿大税务居民,则隐瞒或者低报其海外收入。
当他们的加拿大物业出售,如果他们的子女或配偶声称那是他们的主要居所,实际投资者则不必缴纳资本利得税,从而规避了纳税。
在回应《环球邮报》问询时,CRA声称“正在对相当多的房地产交易进行调查。”
然而,联邦税收审计师工会表示,最适合做这项工作的部门已被“销毁”。
加拿大公共服务专业研究所(Professional Institute of the Public Service of Canada,PIPSC)指出,最近262名审计师从国际部撤出,这是非常重大的损失。
PIPSC的审计师代表香农·比特曼(Shannon Bittman)认为:“花费了数年时间进行培训,又在情况如此复杂时削减这些审计师,真是荒谬。”
她说,CRA应当把这些类型的投资者视为居民并追缴其全球收入所得税。但是,在过去此类案例发生时,有些人在与加拿大税务局的诉讼中赢得了官司。
比特曼称:“判定一个人是居民或非居民,应该基于是否拥有房产、妻子或孩子是否在加拿大生活等标准,而非仅仅依据此人是否长期在加拿大生活。”
一位不愿具名的前联邦审计师认为,CRA在这个领域彻底失效了:“大多数审计师都不见了,整个CRA是一个笑话。”
他补充说,加拿大和中国在三十年前签订的税收协定太过薄弱并已经过时。这使得纳税人在中国的收入无法被合适,同时按照加拿大的规则,审计师也很难获得纳税人的银行记录详单。
“在美国,如果你是一名税务审计师,你有权要求银行记录。但在加拿大,获取资料之前审计员必须先获得银行的许可。而大多数时候银行是不愿意出卖自己的顾客的。 ”
针对“没有足够的审计师追缴外国投资者税款”这一批评,CRA回应称:“对违规行为一向重罚,若干政策也相继出台以堵住税收漏洞,明确税收规则,减少国际避税并完善税收制度。”CRA援引了一个最近的离岸逃税案例以证明正在对国际避税行为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
此外,法律专家认为,移民制度存在漏洞。一个是外国人可以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享受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各种福利。可是只要他们每年留在加拿大境内的时间少于六个月,他们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海曼认为,加拿大的移民制度给予了外国百万富翁成为永久居民的权利,却没能让他们承担公平税收的责任,是一个绝对的错误。
另一温哥华移民律师理查德·库兰(Richard Kurland)指出:“美国和加拿大的最大区别是,当你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你不一定有义务在加拿大报税。只要每年居住时间不超过半年,你可以永远是一位零报税的永久居民。而在美国,只要你是永久居民,不管你在美国境内居住多久,都必须报税。”
而另一个在中国呈爆炸性增长的“10年超级签证”计划,则等同于给了中国公民一个10年的“临时居民”签证,这是人们免税进入加拿大的另一个途径。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有82,636名中国公民获得了十年签证,而到2014年,这个数字已经跃升到了337,393名。该签证允许人们每年留在加拿大境内高达六个月,有效期十年,没有附加条件。
而在美国,如果一名游客连续两年,每年在美国境内停留180天,就会被要求缴税。
所有的法律专家和业内人士都认为,加拿大需要改变其税法并加大执法力度,让富有的外国投资者支付其应缴纳的税款,以达到公平税收目的。
海曼说:“政府的不作为让我倍感困扰,目前的政策既不符合公平性原则也不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
自由党对此问题回应到:承诺引导CRA立即开始分析相关案例,并加强对逃税行为的执法。而新民主党和保守党都还尚未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