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5 09:00 来源:Vansky
据社区报《列市新闻》(Richmond News)报道,约在7个月前,有3个男子搬入位于斯普林菲尔德路(Springfield Dr.)3000号路段一间房屋,因对邻居造滋扰,屡遭投诉。有关租客于2015年居住在列市4号路(No.4 Rd.)至5号路(No.5 Rd.)的谢尔蒙特(Shellmont)社区时,也曾与当地居民发生不和事件,最后搬家。
警察监察下搬离
列市骑警发言人黄寒青表示,警方从2015年9月开始,接获至少30个与该屋有关的报案电话,包括狗吠、出现可疑人物、或车辆对居民构成滋扰等情况,但就拒绝透露更多详情,仅称会更多鼓励警员,主动到有须要的地点巡逻。
有附近居民称,日前看到该户房屋租客,在警察监察下搬离。
市府发言人唐善泰(Ted Townsend)表示,该屋房东已经对租客发出搬迁令,租客最迟在3月底,必须离开有关物业。而他获得的讯息是,该批租客已经自行搬离。
如果租客违反了市府附例,房东可依据《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 下搬迁令。唐善泰表示,该间房屋因为违反了“影响市容”(unsightly premises)和有危险犬只等附例,曾遭市府人员调查,但他就未有透露,房东是根据哪一项目下搬迁令。
唐善泰表示,如果居民发现邻居出现一些滋扰行为,如制造噪音,或是可能涉及刑事罪案,应通报警方。
如果涉及动物管制等违反市府附例为,则可通知市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