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部分房屋成古迹 有屋难卖业主向市府索赔
第一桑拿斯區內這棟正在求售,建於1911年的獨立屋曾在2011年進行裝修。(陳威麟攝)
温哥华市议会去年一致通过将第一桑拿斯区(First Shaughnessy District)列為温市首个古蹟保护区(Heritage Conservation Area),区内1940年前兴建的房屋不可随意改建或拆卸,受到区内屋主反对。目前有四名业主入稟法院,向温市政府追讨赔偿,指新例令房屋难以出售,同时要承担高昂的维修费用。
在第一桑拿斯区拥有一间1940年前兴建房屋的Johnathan Rubenstein透露,这四名原诉人在区内各拥有一间1940年前兴建的房屋,他们受到新例影响而要求市府赔偿,有关的诉讼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Rubenstein说,不满市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只是「一刀切」以1940年為分界线,在这年份之前的房屋,不论房屋状态,都列為古蹟。他说,若市政府认真地希望保留第一桑拿斯区特色,应该為每间屋作个别评估,决定是否有保留的必要。
他又认為,市政府保存古蹟的出发点是為大眾着想,因此保留房屋而涉及的高昂维修和保养费用,理应由市民共同承担,因此要求市政府向受影响的业主作出金钱赔偿,包括因古蹟房屋将难以转售而对业主造成的损失。
市府的署理规划总监Jane Pickering表示由于进入司法程序,不便评论,但说市府也是首次遇上这类诉讼,相信与其他案件一样要时间处理。
但熟悉市政府法律的律师Bill Buholzer表示,市政府有足够的法律理据,毋须向原诉人赔偿。他说,《温哥华宪章》列明,市政府行使有关古蹟土地用途权力时,毋须向任何人作出赔偿。
由2005年至2014年,第一桑拿斯区已经有202间1940年前兴建的房屋被拆卸,市府在2014年6月颁发拆卸禁令时,区内尚餘318间这类古蹟房屋。
第一桑拿斯区范围包括:西16街(W. 16th Ave.)、西爱德华国王路(W. King Edward Ave.)、橡树街(Oak St.)、阿标特斯街(Arbutus St.),区内有不少1940年前兴建的特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