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市议会周二就规管「巨型屋」(megahouse)举行公听会,听取市民对修例的意见。近300个市民到场及有35个市民登记发言。绝大多数发言者要求收紧建屋规定,批评过高的巨型屋,除侵犯邻居私隐外,灯光污染更影响邻居。此外,许多巨型屋根本是空置的,严重破坏社区和谐。
曾经要求管制中文招牌的列市居民斯塔查克(Kerry Starchuk)在会中发言指出,她家对面的一幢巨型屋,在屋檐下装设40盏灯,有些灯整晚亮着,甚至直接照到她家的客厅及睡房,造成严重灯光污染。
建筑商反对:应配合时代步伐
斯塔查克说,她支持巨型屋楼层高度限制为3.7米,而房屋最高仅为9米,绝对不能超过这个限度。她批评,有市府高层建议不满市民可考虑「拿到钱后搬家」,但她认为这不是办法,毕竟这是她生活了40年的家园,市府不能仅为增加税收,而放弃社区传统风貌。
斯塔查克指,许多巨型屋根本是空置房屋,完全不利社区和谐。她还说:「过去20年来,市府一直未有解决问题,总是说一套、做一套。」
有印裔女长者发言时指出,在巨型屋大量兴建的同时,她努力工作的女儿却无力在列治文购买独立屋,市内楼价不断上升,市府应尽快拿出解决办法。
不过,也有建筑公司负责人指出,列市楼宇因没有地库,加上地积比一般较细,独立屋如果要扩大空间,惟有尽量利用高度和阔度。随着时代变迁,城市建筑发展应配合时代步伐,而非固步自封。
市府在举行公听会后,将另外排期,再就规管巨型屋相关附例,进行二读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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