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信寄错地址没申诉 业主兴讼称重建可豁免
温哥华有业主入禀法院,挑战市府向他征收3万元房屋空置税的决定,原因是物业正在拆卸和重建,而且他收不到市府征税的函件。
据《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报道,拥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列治文精神病医生达希(Abdorrahim Dahi)表示,其公司Dana Inc.在2015年3月购买了位于西11街(W. 11th Ave.)1700号路段的一幢多层住宅。
达希在提交卑诗最高法院的文件中声称,在公司买下该幅土地时,便已定下计划,拆卸现有建筑物,并在原址兴建一座新的多层住宅。
达希又称,2016年11月28日,其公司获得市府的建筑许可证,以开始拆卸该建筑物,并于2017年8月获得另一份许可证,以继续拆卸,并开始施工。
达希续道,与此同时,他联络了市府,更改公司的通讯地址,这一更改在2017年8月的建筑许可中反映出来。
此外,达希表示,对于市府称,于2018年向旧地址发送了3份有关该物业的房屋空置税通知书,他根本不知道。旧地址与该公司不再有任何关系。
达希指出,他只知道在今年1月查看2018年物业税状况时,才发现市府已向他征收3万元房屋空置税。
至少还有4宗空置税上诉案
根据规定,每年温哥华业主必须申报其物业的状况,例如自住、租出或空置。而已获得市府发展许可的项目,并得到市府首席建筑官确定,开发项目正在努力进行且并无不必要的延误,可以予以豁免房屋空置税。
在温哥华,房屋空置税税率为物业估价的1%。
达希称,当他得知被征收3万元房屋空置税后,便要求作出解释,声称被市府错误评估。
在一封附有誓章,发给市府的电子邮件中,达希告诉一个市府职员,他没有收到任何税款通知,并怀疑税款通知已发送到错误的地址。
达希在该封日期1月24日的电子邮件中说称,市府应该很清楚,该幢旧房子是两年前被拆卸的,并得到市府批准,因此不应收到征收房屋空置税通知,又请该职员尽快向市府纠正。
在回复的电邮中,该职员告诉达希,该物业被认为是空置的,因为市府在2018年3月5日截止日期之前未收到对方任何申报物业状况声明,又指作出申诉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6日并已经过期。
市府表示,不会就事件置评。关于房屋空置税,至少还有另外4宗法律挑战个案。